新乡医保政策更惠民
新农合参合率要保持在99%以上,城镇医保要做到应保尽保。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将从每人120元提高到200元。
医药卫生网豫北频道讯(记者常俊伟通讯员张松林)4月27日,记者从新乡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上获悉,今年,新乡市将继续加快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将从每人120元提高到200元,群众医保受益水平进一步得以提升。
据了解,新乡市医改工作自2009年启动以来,取得明显成效,群众从医改中也得到较多实惠。新乡市要求,今年要进一步扩大保障覆盖面,新农合的参合率要保持在99%以上,城镇医保要做到应保尽保,突出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大学生、失业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参保工作,力争让符合参保条件的人都能享受到应有的医保待遇;今年各级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要从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力争达到7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对应人群年收入的6倍以上;全面提高医保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城镇基本医保市级统筹及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推广就医结算“一卡通”,落实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等措施,为群众就医报销提供更多方便。
普遍开展门诊统筹,基本实现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即时结算,进一步加快基本药物制度机制建设,降低医药费用;进一步加强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人才素质。再扩建改造2所县级医院,11所中心乡镇卫生院,力争两年内实现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有合格的全科医生;进一步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扩大覆盖范围。将人均基本公共服务经费标准由15元提高到25元,严格落实9类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服务标准、操作规范和考核办法。
建立新的药品采购机制,严格按照“量价挂钩、招采合一、双信封制、统一支付”的要求,突出解决好品种、质量、价格、配送等问题,实现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供应及时。同时,药监部门要加强质量监管,确保药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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