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何女士询问:“我是从今年3月份开始交的医保,然后每月直接从工资卡里扣掉43.62元。医保卡刚刚办下来,可是医保卡里只有45元钱。我想问一下,往卡里存的钱是怎么计算的?”
市医保局答复:根据《齐齐哈尔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在职职工45岁以下(含45岁)的,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按2.3%(含个人缴费)的比例计算,划入个人医疗账户;在职职工45岁以上的,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按2.4%(含个人缴费)的比例计算,划入个人医疗账户。
根据何女士提供的信息,医保系统已查到,她是在2011年5月份参加的医疗保险,现医保卡余额为45.56元。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政策:以单位申报工资总额定为缴费基数,何女士的缴费基数是1981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个人缴费是以1981元×2%=39.62元,另外根据大额补助医疗保险缴费政策,单位与个人每月各负担4元,所以,何女士的每月工资扣款是基本医疗个人缴费39.62元+大额补助医疗4元=43.62元,划入医保卡是缴费基数1981元的2.3%为45.56元。所以何女士医保卡5月份的余额为45.56元。
记者还了解到,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标准有不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为具有齐市市区城镇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男60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最低参保年龄为16周岁。缴费标准是以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5%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30周岁以下参保采取优惠政策,从参保之日起,前5年以我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3%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五年以后按5%比例缴纳。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同时必须缴纳大额补助医疗保险,每人每年96元。2010年11月至2011年10月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年缴费标准(含大额):30周岁以下622.68元(3%优惠),30周岁以上973.8元。由于缴费标准每年随着我市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进行调整,所以参保人员每年可在11月初到各交通银行查看当年11月至次年10月份应缴金额或拨打213515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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