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西安市决定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在原支付范围基础上增加健康体检、血糖试纸、血压计等。
此次新增支付项目有:参保人参加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补助保险及其家庭成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缴纳的费用,参保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住院医疗费用中按规定应由个人自付的费用(含超出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范围规定的自费部分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的购药费用(含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以外的“国药准字号”药品)。
同时,纳入此次支付范围的还有,参保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购买、注射疾病预防接种的疫苗费用(如乙肝疫苗、狂犬疫苗、结核菌疫苗、流感疫苗等,按规定免费的除外)。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义肢、义眼等人工假体安装,非功能性矫治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卫消进字号”、“卫消准字号”等消杀类产品(如妇科洗液等)以及“食药监械(进)字号”、“食药监械(准)字号”、“食药监械(许)字号等医疗器械(如体温计、血糖试纸、血压计等)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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