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2008年7月,社区医保家庭病床日均标准分别提高到45元。
●2009年1月,启动社区医院门诊统筹,看小病可报销。
●2010年2月,发布《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启动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2010年4月,523种基本药物被纳入医保报销,可多报销10个百分点。
●2010年12月,城镇职工医保报销封顶线上调至15万元。
●2010年12月,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冬季取暖补贴标准由原每人每年8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100元。
●2011年1月,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全市统筹。
●2011年6月,基本医保门诊大病由43种增至50种,适用于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
●2011年6月,50万农村居民领养老金,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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