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风湿性关节炎”、“高血压”属于我市规定的25种门诊慢性病。其中“类风湿性关节炎”要提供一年以上的病史资料及相应的检查化验单,“高血压”伴发脑梗塞,申报时需提供脑梗CT报告原件及近半年连续就诊记录。
办理时应先至我中心领取“门诊慢性病准入申请表”,持填写好的“准入申请表”至市属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相关科室进行慢性病认定;凭鉴定后的“准入申请表”、医保证历、既往就诊的门诊病历(或住院小结)、相关检查报告单、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照片2张递交至市医保中心送审。市医保中心慢性病申报窗口会提供详细的“门诊慢性病申报程序”供您参考。
市医保中心在收到资料后的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审核认定手续。经认定的门诊慢性病患者,其待遇从市医保中心受理之日起开始享受。
普通门诊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凭本人IC卡与医院直接结算;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不足支付时,由本人用现金支付。因此,您在申报门诊慢性病之前产生的自付费用只能用个人账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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