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不在校期间可到户籍地治疗
大学生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如何报销?据介绍,在市内就医的,参保人员须凭《常州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方可享受规定的保险待遇,结算时仅需支付个人自负的部分,至于居民医保基金支付部分则由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其中,需要门诊治疗大病和特定病种的,须到相应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办理申请手续,经市医保中心审核确认后,再享受相关保险待遇。
同时,符合高校管理规定的学生实习和寒暑假、因病休学等法定不在校期间,参保人员需在高校所在地之外的医疗机构治疗的,可到实习当地或户籍所在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参保大学生在非寒暑假期间,确需回本人原户籍所在地就医的,所发生的住院、门诊大病医疗费用,三个月内凭高校相关证明、门诊病历、医保卡、正规发票原件、详细清晰的清单、出院小结到市医保中心审核报销处理。
人社部门介绍,要了解具体情况可至各高校负责学生医疗保障部门咨询,也可致电常州市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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