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12年度,全市新检诊合格的慢性病患者,自1月1日开始,可根据就医需要选定慢性病定点医疗单位,直接办理登记手续,办理时间不限,选定定点后年内不予变更。2011年选择两个以上定点的慢性病人员,从今年1月1日起取消原定点,按相关文件规定范围重新选定一所定点。患者直接到定点办理登记手续,办理时间不限,选择定点后年内不予更改。
该负责人还提醒老慢性病患者:“2011年限选一个定点的慢性病患者,如需变更定点医疗单位,要在今年1月31日前,到新选择的定点单位办理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变更,医保中心的系统将自动默认为上一年度定点单位。”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慢性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淋巴结核、精神分裂症患者,限定选专科医院做慢性病定点单位。复发性阿弗他溃疡、口腔扁平苔藓、侵袭性牙周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低下的慢性病患者,必须选二级以上医院做慢性病定点。下肢静脉曲张的慢性病患者必须选医疗机构做慢性病定点。有关负责人说:“如果在上述各病种基础上还享受其他病种待遇的患者,上述病种在限定定点就医,另外病种按规定范围再选择一所定点就医。”她还进一步解释说,经检诊认定为患有两种及以上慢性病种的患者,如果其病种不包括上述几类,则只能按规定选择一所定点就医单位。
据介绍,2012年,我市慢性病门诊补助实现全市统筹,统一补助标准,统一实行定点就医管理,就医时持卡实时结算。慢性病门诊补助设门槛费300元,门槛费以上按比例报销(选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点就医的报销比例为90%,选择其他医疗单位定点就医的报销比例为85%),按病种设最高补助限额。另外,今年,我市慢性病门诊补助新增了精神分裂症病种,使这一群体也享受到了慢性病门诊补助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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