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5000块钱真的是雪中送炭哪!”昨日,刘国良妻子胡云芳从社区工作者手中接过5000元现金,眼泪不停往下掉。
63岁的刘国良家住渝中区龙家秀色213号7-3,妻子胡云芳57岁,农村户口,体弱多病,一直没工作。
去年11月,刘国良查出患肝癌晚期,需立即住院治疗。离异在外打工的女儿不得不回家照顾生病的父母,一家三口靠刘国良每月1287.48元的退休金生活,成为低收入家庭。
“治病到现在,一共花了12万多元,除去医保报销了一部分,周围亲戚被我们借了个遍。”刘国良的妻子说,刘国良住院,花掉了家里所有积蓄,还借债3万多元。今年3月5日,因筹不到钱,刘国良只好放弃治疗回家。回家不到一周,刘国良病情加重,疼痛难忍,无奈,只好向远亲求助:“每次都不好意思开口,确实没得办法。”
建设路社区居委会主任关志伟在入户走访过程中,了解到刘国良的情况,立即动员刘国良向街道递交了临时救助申请书。原来,渝中区刚颁布了一项新的惠民政策,即针对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制度。
渝中区民政局福利科钟科长介绍,该制度主要对因病、因灾、入学等各种临时性、突发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经过自身努力和相关政策后,仍无法摆脱困境的困难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生活救助。“是对最低生活保障及其他专项救助的有效补充。”
该制度临时救助对象主要有四类人群,即户口在本区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人/抚养人/赡养人的)“三无人员”;低收入家庭;区政府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刘国良的家庭现状正好符合临时救助条件。
昨日,得知刘国良成为渝中区首个成功申请临时救助的困难居民,接过5000元救助金的胡云芳眼泪直往下掉:“医院来催了好几次,说再不缴钱就要停药,等会儿,我就可以去缴费了。”
“刘国良家属于低收入家庭,符合临时救助条件。”关主任说,以前,类似刘国良的低收入家庭不能享受临时救助,特困群体享受的临时救助金额也很少,只有几十元或一百元左右。“有了这项惠民政策,很多困难居民就可申请救助,解决燃眉之急。但务必备齐费用清单。”关主任提醒,有申请临时救助需求的居民,务必将重大支出的费用发票或收据保存好,相关资料准备齐全,以缩短申请救助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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