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贡区:2012年度章贡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用征缴即将结束
章贡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2年度征缴工作已于2011年12月1日开始,广大群众参保积极性高,参保热情高涨,在此提醒广大参保居民,2012年度居民医保征缴工作截止到本月2月29日,逾期不再办理,请参保居民及时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以免错过缴费时间。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对象为章贡区非农户籍且未参加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参保人员以户为单位,整户参保(以户口簿为准),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必须整户参保(已在校缴纳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及大学生医疗保险的不再征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种医疗保险不得重复参加。缴费标准为成年人32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纳120元,政府补贴200元;未成年人25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纳50元,政府补贴200元。凡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可携带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办理新参保手续或续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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