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费中间间断的十几年可以补缴,补缴之后的缴费年限可以合并计算(包括大额医疗保险费)。补缴时,携带本人《社会保险证》或《职工医疗保险证》到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环城北路40号)二楼17、18号窗口(灵活就业人员管理科)办理缴费核定后,再持《审核单》到地税局缴费即可。
目前正常缴费或补缴的标准均为(此标准的执行时间为2011年7月1 日至2012年6月30日):
(一)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元)
月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月缴费标准 年缴费标准
1889 9% 170.01 2040.12
4.8%(一经选定,至法定退休年龄不得更改) 90.67 1088.04
(二)大额医疗保险缴费标准:7.00元/月
以上两种医疗保险缴费方式的区别是:按9%缴费有个人账户,按4.8%缴费没有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