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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辞职后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续缴等问题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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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外地户籍人员不能在本市以个人形式缴费。只能通过单位办理参保缴费。辞职属于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

  关于辞职后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续缴等问题的咨询

  内容:

  您好。首先感谢有这么一个平台提供咨询的机会。

  我的户口是天津市某单位的集体户口,我爱人户口是外省农业户口,我们结婚4年了。我爱人现在某公司上班超过一年,一直有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等保险,也申请办理了天津市的社保卡。现因怀孕打算生完孩子休完产假后辞职在家带孩子,请问:

  1.哪些保险在辞职后可以自己继续缴纳、额度是多少、具体如何操作?

  2.辞职后是否可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缴费超过一年)

  3.小孩出生后如何参加社保或医保,具体如何操作?(我是天津集体户口,我爱人是外省农业户口,我们现在租房住)

  静候回音。谢谢。

  答复:

  您好!1.外地户籍人员不能在本市以个人形式缴费。只能通过单位办理参保缴费。

  2.辞职属于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

  3.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可以通过户籍地参加城乡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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