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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医疗保险卡使用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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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企业参保职工(个体、自由职业者)和退休人员可持卡就近到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重新写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和退休人员,可持卡就近到国家机关事业保险经办机构重新写磁。

  《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卡号无效或无此卡号怎么办?

  卡号无效或无此卡号主要是由于该卡磁条销磁或磁条信息不正确造成的。企业参保职工(个体、自由职业者)和退休人员可持卡就近到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重新写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和退休人员,可持卡就近到国家机关事业保险经办机构重新写磁。

       如何办理《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的注销?

  凡参保人因出国定居、跨统筹区域流动及死亡等原因退出我市社会保险统筹范围的,参保人或其亲属可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保卡》注销手续,同时交回参保人员的《社保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社保卡》个人医疗账户结清手续,并将医疗账户金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参保人员或其继承人。

  使用《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应注意哪些事项?

  1.《社保卡》只能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区域和范围使用。

  2.《社保卡》不得涂改、伪造、转借他人和挪作他用。

  3.持卡人应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注意防磁、防划、防折,如远离电视、手机等。

    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地址及及联系电话:


  市社会保险办 福州路9号5715220


  市劳动保险办外资处 香港中路12号丰合广场C区203 5028079


  市南区社保办 晓望路19号 3863627


  市北区社保办 台东三路128号 3625242


  四方区社保办 庆安路21号 5624527


  李沧区社保办 兴华路 30号 4630973


  国家机关事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市国家机关事业保险办 东海路 6号 3877244


  市南区国家机关事业保险办 香港中路 19号 5869103 


  市北区国家机关事业保险办 威海路 138号 3901032


  四方区国家机关事业保险办 鞍山路 48号 3776001

李沧区国家机关事业保险办 枣园路 11号 7890965


  (如遇地址、电话变更,请咨询5719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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