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遗失的,参保人应及时挂失。
挂失的途径:
电话挂失:拨打医保咨询热线962218挂失。应据实提供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医保卡》卡号和单位名称等信息。挂失成功后,1小时内停止该卡的结算。因提供的信息不全或错误,造成电话报失不能确认的,参保人应及时办理书面挂失。
书面挂失: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护照),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道(镇)医保服务点办理。挂失成功后,在1小时内停止该卡的结算。
参保人在重新办理《医保卡》之前又找回原《医保卡》的,应携带本人《医保卡》及有有效证件到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道(镇)医保服务点办理撤销挂失手续。补办的途径:参保人因遗失、损坏《医保卡》的,应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道(镇)医保服务点申请补、换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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