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社会保障卡的使用和管理,有效拓展社会保障卡各项应用功能,实现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在《关于福建省社会保障卡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提出的“社保卡在全省范围内的跨地区一卡通用”。福建省医保中心近日下发通知,将在全省启用社会保障卡作为异地就医卡的介质,并逐步停用福建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卡(以下简称异地就医卡)。
从通知下发之日起,全省范围内已领到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符合申办省内异地就医条件的,经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批后,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卡,可直接使用社会保障卡在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刷卡就医购药。同时,为实现平稳过渡,尚未领到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其持有的异地就医卡仍可继续使用。省医保中心将于2012年1月1日起停止发放异地就医卡,各设区市也将根据本地区社会保障卡发放进度逐步停用异地就医卡,届时全省异地就医人员将统一使用社会保障卡进行异地刷卡就医。
为保障社会保障卡作为异地就医卡介质的正常使用,创造良好的用卡环境,全省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应做好本地区参保人员使用社会保障卡异地就医宣传工作,指导和推动本地区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在2011年10月1日前全面完成社会保障卡系统改造工作,为参保人员提供社会保障卡刷卡就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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