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1年7月1日起,太原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简称失业人员)均可免费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各失业保险中心是这些失业人员的缴费开户单位,统一为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失业保险中心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市医保中心综合科办理相关手续。其中,未参加过职工医保的失业人员,按新参保人员进行参保登记;已参保人员可进行接续职工医保关系;已自行缴纳医保费用者,结合其缴费情况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实际情况,于2012年7月办理一次性退付。
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医保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原则上大病医疗保险按规定同时参加。医保费以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月足额缴纳。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失业人员将可领取社会保障卡和《医疗诊疗手册》。
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当钥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