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审计署对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5个计划单列市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不含上海和西藏,对上海有关保险基金正在进行专项调查,对西藏委托地方审计机关审计)进行了审计,主要审计了省本级和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2005年三项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征求了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相关地方政府的意见。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此次审计的省本级、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部分延伸城市三项保险基金2005年收入3128.46亿元、支出2203.14亿元,分别占全国当年基金收支总额的50.7%、46.5%。截至2005年底,三项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918亿元。
从审计情况看,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工作,能够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保险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的规定,在规范筹资机制、保证基金按时足额发放、加强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大力推进扩面征缴,基金规模不断扩大。2005年,全国三项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5716万人、13783万人和10648万人,比2000年增加3230万人、9996万人和240万人;基金收入规模达到6168.93亿元,比2000年翻了一番还多,显著提高了社会保障体系的支撑能力。
——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各地积极实施金保工程,规范资金管理,经过几年的努力基本实现了从基金申报到支付的信息化、网络化和规范化。
——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维护了社会的稳定。2005年,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的发放保障了4367万离退休人员和362万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减轻了企业负担。
审计结果表明,三项保险基金管理的总体情况是比较好的,在推动改革深化、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还有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部分资金的安全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有些地方未能严格执行国务院有关规定,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也比较突出。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按照国务院规定,三项保险基金应当及时足额征缴,存入国有商业银行,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严格按规定范围发放,专款专用;基金结余除购买国债和存入银行外,不得用于其他任何形式的投资。但一些地方未能严格执行上述规定,此次审计发现的违规问题金额,在1999年(含1999年,下同)前发生的23.47亿元,2000年以来发生的47.88亿元。具体情况是:
(一)1999年前发生的违规问题金额23.47亿元,大多是涉及保险基金安全和完整的问题。其中动用保险基金对外投资11.48亿元;购建办公用房、职工宿舍和其他房产3.77亿元;委托金融机构贷款未收回1.89亿元;用于规定范围以外的支出1.25亿元;经商办企业0.68亿元;弥补行政经费0.33亿元和违规担保0.22亿元。另有原行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结余未移交财政专户存储等3.76亿元。当时三项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尚不健全,一些地方出于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需要,出借和投资了一部分基金;有些社保机构动用三项保险基金购建了办公或其他一些房产,既无法变现,也没有正常的资金来源归还基金。以上问题虽经有关部门查处,但因种种原因部分基金至今不能收回。
(二)2000年以来发生的违规问题金额47.88亿元。其中,扩大三项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用于弥补“补充医保基金”及借给企业等16.69亿元;用于委托金融机构贷款、对外投资等5.44亿元;用于购建办公房及弥补行政经费等0.32亿元;未按规定实行专户管理23.37亿元。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一些地方将本应在财政预算中安排的支出,在保险基金中列支;二是一些企业因改制等原因,资金周转困难,地方政府出于稳定的考虑,向这些企业出借了保险基金。
此外,审计还发现一些地方基金管理不够规范。一是社保费代征机构未按规定时间将保险基金收入16.20亿元交入专户;二是社保经办机构在决算中少计保险基金收入8.12亿元。
这次审计也发现个别地方由于保险基金管理混乱,造成损失。如河南新密市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637万元存入两家城市信用社,由于2002年11月信用社撤销,资金面临损失。宁夏石嘴山市医保中心自2000年以来,会计资料管理混乱,账目不全,部分凭证缺失,该中心主任和财务科长采取截留银行承兑汇票的手法,将某企业交给医保中心的3190万元医疗保险费转移到其亲戚、朋友名下。贵州铜仁地区社保局原负责人为获取个人利益,未将本应用于弥补破产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参保资金缺口的医疗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而是存入该局在市农行开设的账户,并将其中的1350万元委托证券公司理财,至审计时仅收回本金700万元,其余650万元因该证券公司破产,资金难以收回。目前,涉嫌刑事犯罪的已移送司法部门处理。另外,审计还发现,有些行业主管部门存在截留社保费的问题。如建行贵州省分行与工行贵州省分行少申报缴费基数,在征得贵州省社保局的同意后,对已提取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6422.64万元予以截留。
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对以上问题高度重视,除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外,有的正在清理追收和归还基金,有的正在制定措施积极整改。
三、审计建议
(一)采取积极措施,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的“稳定器”和“安全网”,各级政府一定要严格基金管理,限期整改此次审计查出的问题,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明年一季度前,要把整改情况通报审计署,审计署将于适当时候公告各地整改情况。
(二)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清理归还保险基金。这次审计发现1999年以前发生的挤占挪用、违规出借和投资等问题,由于种种原因至今尚未处理。为保证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建议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对所有侵占保险基金的问题认真进行清理,采取措施积极清收。如果确实已经造成损失,无法清收的,由同级政府予以偿还,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三)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扩大征缴面,逐步提高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总体看,目前征缴面还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水平,绝大多数地区的社会保险仍然是市县统筹,使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困难,影响人才流动,阻碍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和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推进。为此,应按照各项社会保险的功能,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扩大征缴面,提高统筹层次。
(四)严格执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不断增加保险基金运行的透明度。当前保险基金管理、使用中之所以出现一些问题,与不严格执行国务院规定,管理不够公开、不够透明,难以形成自律和约束机制有直接关系。今后,各级保险基金的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规定,定期向社会公布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和运作情况,加大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力度。各级审计部门今后要切实履行审计法赋予的监督职责,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保险基金定期进行审计,并公告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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