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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保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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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连续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参保人,因工作变动,在1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重新缴费后其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年限可合并计算。

  一、医疗保险缴费中断,连续缴费年限如何计算?

  答:连续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1年以上的参保人,因工作变动,在1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重新缴费后其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年限可合并计算。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的重新计算参保年限。

  二、住院医保、综合医保参保人门诊就医有什么不同?

  答:住院医疗保险是在原来总缴费比例不变的前提下,现参保人平时有病应在绑定的社康中心就诊,病情需要再逐级转诊。绑定社康中心是以企业为单位整体绑定的。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支付给每个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门诊医疗(含急诊)费用,总额最高不得超过800元。综合医疗保险不受社康中心限制,只要个人帐户里有足够的余额就可在任何一家定点医疗机构门诊。

  2012年2月1日份后深圳市社保明细:

  非深户住院医疗:企业:207.96;个人:128.41;合计:336.37。(残保金16.82)

  非深户综合医疗:企业:350.93;个人:170.46;合计:521.39。(残保金16.82)

  法律条文:基本养老保险逐步实现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亮点解读: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目标首次确立意义重大。我国养老保险事业发展中存在许多问题,如养老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难、养老保障地区差别大等问题都与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低有直接关系。这部社会保险法确立了"全国统筹"目标,意味着不同地区的企业缴费率将统一,有利于推动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实现劳动力跨地区自由流动、全国范围内优化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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