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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医疗保险并入住院医疗保险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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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少儿医疗保险并入住院医疗保险之后,其原来的参保手续有什么变化?具有本市户籍未入学、入园或在市外定居的未满18周岁少年儿童,由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参保和缴费手续。

  问:少儿医疗保险并入住院医疗保险之后,其原来的参保手续有什么变化?

  答:1、在本市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就读的少儿仍然统一由其所在学校办理参保和缴费手续;

  具有本市户籍未入学、入园或在市外定居的未满18周岁少年儿童,由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参保和缴费手续。

  办理参保手续时应提供居民户口簿、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托收银行账户存折、本市计生证明,非本市户籍的少儿还需提供父母任一方正在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满1年以上的证明。

  2、在校大学生仍然统一由其所在学校办理参保和缴费手续,并由本人提供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托收银行账户存折,其医疗保险费将直接从其提供的银行账户中扣缴。

  问:少儿和大学生参加住院医疗保险后,其缴费是按月缴费还是按年缴费?

  答:少儿医疗保险并入住院医疗保险之后,其缴费仍然按年缴交,即每年的9月份办理参保手续并一次性缴费12个月的医疗保险费,缴纳之后,当年9月至第二年8月期间不需再缴纳医疗保险费。因为财政的补贴是每年拨付一次,因此,少儿医疗保险并入住院医疗保险之后,缴费仍然按年缴交。

  问:非在校在园的少儿如何计算缴费时间?

  答:在申报月份的19号(含19号)以前申报的,从申报月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在申报月份的19号后申报的,从申报月的次月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统一托收时间为申报月的次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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