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陈小姐是外地户籍在杭创业人员,领取了杭州市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询问能否参加杭州市的医疗保险,应该如何办理?
答:目前,根据《在杭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杭政办函〔2010〕340号)的有关规定,陈小姐应应以企业单位的形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在符合参保条件的3个月内,向营业执照登记地的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在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时,应当同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参保手续。
办理医保参保手续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杭州市区有效期内《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当期营业税或增值税完税凭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其中,个体工商户雇工参保时还应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登记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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