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区社保中心了解到,我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再次调整,每人每月平均可以增加养老金219.95元。
据了解,凡参加我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的人员,此次均可按规定提高基本养老金标准。经统计,此次养老金调整政策将惠及我区72925名企业退休人员。
2012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继续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调整办法具体如下:普遍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实行"双挂钩"办法确定,即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退休人员按每人每月88元的标准增加养老金,退职人员按每人每月68元的标准增加。第二部分按照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长短确定月调整标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5元。
在普遍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对退休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高级技师资格和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以及2011年度内男满70周岁(194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女满65周岁(194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企业退休人员予以适当倾斜。部分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此次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相关文件规定,予以补足。
据了解,本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3月份养老金将提前发放,增加的养老金将随退休工资一起发放,力争在2012年全国两会前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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