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本报医保新政咨询热线82345678接到众多市民来电咨询,市人保局、市医保中心有关人员给予详细解答。
问:慢性病是如何补助的,每月都补助还是必须产生费用后再予以报销补助?最多补助多少钱?
市人保局:我市文件规定门慢补助通过实时补助方式实现,实时补助是通过刷卡实现的。参保人员通过刷卡进行身份识别,并将本人门诊就医购药的金额自动上传到计算机信息系统,累计门诊消费。累计金额超过起付线后,就可以按规定比例补助。补助时也是由计算机信息系统根据刷卡上传的信息自动计算出个人该拿多少钱,医保基金该补多少钱。个人承担的部分,先从卡上扣,卡上钱不够,再拿现金。由医保基金补助的部分,由市医保中心与医院、药店结算,直至补到规定的最高补助上限。
一个统筹年度内,门诊慢性病病种最高补助限额如下:三类门诊慢性病1500元、二类门诊慢性病2000元、一类门诊慢性病2500元。同时患两种及以上慢性病的患者,在单病种统筹基金最高补助限额的基础上,按同时患另一病种统筹基金最高补助限额的60%进行再补助。
问:听说打架斗殴造成伤害的医疗费用,医保不予报销。请问参保后,还有几种情况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市人保局: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三个目录、两个定点管理”,“三个目录”是指:《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目录》。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的用药、诊疗和服务设施费用分为三类:甲类——直接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乙类——个人先自付10%后再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丙类——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而由个人全部负担的费用。
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问: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后,在医院生育孩子后,如何报销医疗费?剖腹产报销比例是多少?
市人保局:生育保险实行定额支付,职工生育后,将相关资料报单位,由单位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结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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