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病贵”焦点:大病个人付费
2011年一场意外的车祸,让太仓市双凤镇凤中村的顾莉芬脑部受到强撞击,三次脑部大手术带来了33万元医疗费,随后通过太仓市社保中心报销了63%的医疗费用。
“但在治疗过程中,有不少是医保目录内的自负费用和目录外的自费费用,结果个人付费超过了12万元。”据顾莉芬丈夫王建刚介绍,33万元医疗费在太仓市社保中心报销了21万元,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经济压力,但家中还有个生病的孩子,12万多元的个人付费,仍然是他们全家的沉重负担。
殊料,临近春节时,太仓市社保中心传来了一个消息:由于“太仓大病再保险”项目的正式启动,顾莉芬12万多元的个人付费将获得近8万元的“二次补偿”,这意味着,顾莉芬夫妇的个人付费只需要4万多元,进一步减轻了经济压力。
据人保健康江苏苏州中心支公司统计,截至2012年1月末,像顾莉芬一样享受“太仓大病再保险”项目“二次补偿”的大病患者共有1503人,赔偿金额达到了850万元,大病住院患者的个人付费比例从40%下降至20%。太仓市的参保群众把这个项目亲切地叫作“大病再保险”。
“当初酝酿这个项目的原因,就是我们在日常调研中发现,医保目录的完善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尤其是住院期间的大病、重病患者,经常要在医保目录内治疗措施和个人付费治疗措施之间进行选择,如果对个人付费再加一道保障,就能缓解大病患者的经济压力,真正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这是一个现实的需求。”太仓市医疗保险基金结算中心主任钱瑛琦对记者称。
据记者了解,目前江苏省各地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大病、重病报销水平,一般不超过60%,主要原因是大病、重病患者普遍存在相当比例的个人付费部分,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病患者的经济压力,“因病致贫”现象依然存在。
“在苏南经济较发达地区,基本医疗保险的大病报销比例已经上不封顶,但我们发现,尽管大病报销上不封顶,但报销比例有限,一旦参保群众患有重大疾病,个人付费压力依然存在,因此,我们把目光投向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自负部分和目录外的自费部分,考虑如何通过商业保险机制来提供补充方案,通过缓解个人付费压力来让百姓真正看得起病。”中国人保健康江苏省分公司总经理王笋对记者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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