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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太仓:让大病患者“个人付费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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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2年是中国真正步入“全民医保”时代的最后期限。温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和管理服务水平。以“湛江模式”、“江阴模式”为突出代表的一系列商业保险机构与政府联合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的做法,正在全国试点和铺开。

  补偿政策也将同步调整。原则上门、急诊补偿将调整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100元;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起付线550元;封顶线3000元。

  在住院补偿方面,一级医疗机构起付线300元;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1300元;住院封顶线18万元。各级医疗机构就医起付线分别设置、计算;同级别医疗机构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线分别减半。

  此前,北京市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全市平均水平为60%,门诊报销为40%,各区县政策略有不同。为方便农民就近看病,北京市正在研究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门诊报销范围。

  武汉:新农合住院报销升至75%

  武汉市今年将继续提升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提高参加新农合农民的补助标准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据武汉市卫生局局长李滔日前介绍,去年全市新农合参合280.82万人,应参尽参率达到99.6%;新农合医疗卡实现“一卡通”,农民看病就医实现即医即报。

  为了进一步减轻农民看病就医负担,2012年武汉市新农合筹资标准由去年的人均265元提高到人均335元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由去年72.8%提高到75%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农民人均年收入8倍,达到10万元以上,比去年提高2万元。

  甘肃:农民意外伤害纳入新农合

  甘肃省卫生厅日前印发《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指导意见》,确定在2012年全省推行新农合省级补偿统筹管理,对2012年新农合基金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290元后(其中中央、省、市、县财政承担240元,个人承担50元)基金的规范管理做出了具体规定。省、市、县、乡四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分别为60%、65%、75%和85%。

  对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优抚对象等弱势群体的个人参合资金,经核实后由民政部门解决。将参合农民在生产生活中发生的、无第三方责任人的意外伤害,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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