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农合筹资标准提至640元
北京市卫生局3月3日发布消息,2012年将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标准,人均筹资标准从2011年的520元调整至640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门诊起付线为100元。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也有望纳入报销范围。
北京市卫生局表示,综合考虑参合人员就医需求和医药费用增长,今年新农合统一人均筹资标准拟不低于640元/年/人,其中个人筹资不低于100元/年/人。
补偿政策也将同步调整。原则上门、急诊补偿将调整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100元;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起付线550元;封顶线3000元。
在住院补偿方面,一级医疗机构起付线300元;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1300元;住院封顶线18万元。各级医疗机构就医起付线分别设置、计算;同级别医疗机构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线分别减半。
此前,北京市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全市平均水平为60%,门诊报销为40%,各区县政策略有不同。为方便农民就近看病,北京市正在研究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门诊报销范围。
武汉:新农合住院报销升至75%
武汉市今年将继续提升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提高参加新农合农民的补助标准和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据武汉市卫生局局长李滔日前介绍,去年全市新农合参合280.82万人,应参尽参率达到99.6%;新农合医疗卡实现“一卡通”,农民看病就医实现即医即报。
为了进一步减轻农民看病就医负担,2012年武汉市新农合筹资标准由去年的人均265元提高到人均335元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由去年72.8%提高到75%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农民人均年收入8倍,达到10万元以上,比去年提高2万元。
甘肃:农民意外伤害纳入新农合
甘肃省卫生厅日前印发《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指导意见》,确定在2012年全省推行新农合省级补偿统筹管理,对2012年新农合基金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290元后(其中中央、省、市、县财政承担240元,个人承担50元)基金的规范管理做出了具体规定。省、市、县、乡四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分别为60%、65%、75%和85%。
对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优抚对象等弱势群体的个人参合资金,经核实后由民政部门解决。将参合农民在生产生活中发生的、无第三方责任人的意外伤害,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
“两会”声音
全国政协委员、卫生部部长陈竺:
新目录增加抗癌药新农合增加12类重疾
医改未来的方向肯定是个人付费比例越来越少,今后个人付费将集中在投保部分,看病时个人付费比例会越来越低,尤其是因病致贫的灾难性疾病,会有特殊设计。
2012年即将出台的新版基本药物目录,将增加抗癌等专科用药。2009年第一版基本药物目录主要是常见病用药,在此基础上,2012年版基本药物目录根据各地需求增补了一些专科用药,如抗癌用药。
除了在全国覆盖目前的8种疾病外,新农合今年将另外增加12种大病的救助保障,包括若干常见的肿瘤类型、心脑血管病等,在三分之一的统筹地区推开,预计将惠及1000万个家庭。
回顾三年来的医改进程,“看病难”、“看病贵”有所好转,比如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和白血病的农村儿童,过去如果家里没钱,治疗费用就是难题,现在他们已经拥有了大额医疗费的补充保险。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进贤县县长万凯:
取消农民自筹金更名农民医保制度
按照国家新标准,我国农村贫困人口达到近1.3亿。虽然目前国家负担低保户农民自筹金,但对于农村不在低保之列而又是低收入的家庭来看,每人50元的自筹金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近几年来,农民个人缴费标准都在以每人每年增加10元的速度提升,显然增加了农民的顾虑。
取消农民自筹金虽然与新农合保险性质不相吻合,加大了城乡医疗保障并轨的难度,但由于符合中央减轻农民负担的精神,并且与“全民医保”的改革方向一致,因此仍然可行,建议取消收缴农民自筹金,把新农合制度更名为农民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全国性的农民医疗保障统筹基金,允许农民持身份证直接在就医地领取医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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