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哈尔滨市增设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原有缴费档次的基础上设立每年个人135元缴费标准档次,选择新缴费档次的市民无需更换医保证,可就近办理相关手续。
据了解,我市在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现行成人居民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90元,其中个人缴纳270元、政府补助120元的基础上,同时设立每年个人135元缴费标准档次,选择该缴费标准档次的市民,医保待遇按270元个人缴费档次待遇标准的70%执行。
个人缴费档次一经选择后,两个缴费年限内不得变更。参保市民只需携带户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到户籍所在区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即可。申请变更时,应在待遇期结束前办理相关手续,缴费年限连续计算,办理个人缴费档次变更无需更换《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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