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个人医保有“讲究”
近日,有家住金安区毛坦厂镇的居民黄先生致电《大别山晨刊》,询问相关原来的下岗失业人员该如何办理个人医疗保险。记者从相关单位帮黄先生进行了咨询。
据黄先生称,他是部队退伍人员,退伍之后,被分配到乡镇土管所工作,但多年前进行机构改革,他下岗了,“原先单位没有帮我们办理个人医疗保险,我现在想咨询一下,像我们这些原先七站八所的下岗失业人员,如果原单位没有帮我们办理医疗保险,现在我想参保,该如何办理呢?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购买职工医疗保险呢,还是购买居民医疗保险?两者有何区别?办理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请帮我咨询下相关主管单位,谢谢!”
就黄先生的情况,记者日前咨询了市人社局。据市人社局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像黄先生这种情况,如果现在已在新的用人单位就业的,由其所在单位依法为其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如果属于城镇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可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未就业的,可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另据了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法定5项社会保险之一,其覆盖范围主要是机关、事业、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我省33项民生工程之一,其覆盖范围主要是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居民,包括学龄前儿童、在校学生。两者之间在缴费标准、住院待遇、门诊账户等方面都有一定区别;办理流程是职工医疗保险由所在单位或个人向所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办理;城镇居民医保每年9-11月向所在社区、街道申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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