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医保下月起睇齐广州
真正做到“同城同待”,惠及辖区52万参保人
从番禺区医保办获悉,从9月1日起,番禺区城镇居民医保将实施市级统筹,参保人在不提高个人缴费金额的基础上,待遇大幅提高。
早在今年3月,番禺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就首先纳入市级统筹,同时新增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及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两个险种。政策实施下来惠及了番禺区的52.7万职工医保参保人。至此,番禺居民享受与广州市区一样的医疗报销待遇,真正做到了“同城同待”。
番禺区城镇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后,新增普通门诊统筹和生育产检待遇。参保人按规定到普通门(急)诊就医,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费,可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其中,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到小型医疗机构(镇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门诊部)就医,按80%的标准支付,在大型医疗机构(二、三级医院)和专科医疗机构就医按50%的标准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人/月,当月有效,不滚存、不累计;非从业居民及老年居民到小型机构按60%的标准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100元/人/月,当月有效,不滚存、不累计。
番禺区医保办有关负责人介绍,纳入市级统筹后,居民医保还有一个新政策:新生儿在3个月内参保的,报销时限可追溯到新生儿出生起开始计算。
市级统筹后,番禺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上年度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即18.39万元。门诊指定慢性病待遇由原来的10种增加到17种,患有多种门诊指定慢性病的参保人,最多可选择3个病种享受医疗待遇,每病种每月最高支付限额为150元。
温馨提醒
目前,居民医保新年度参保登记工作已开始,番禺城镇户籍的居民及在校学生均可到所属居委或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参保登记。番禺区医保办提醒,由于纳入市级统筹,目前正在进行数据处理合并的工作,暂时还不能缴交保费,“9月1日政策就正式实施,相信很快就能解决,市民可留意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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