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签的是劳动项目派遣合同,但是项目还没停,现在要解除合同,我该怎么办?
我签的是劳动派遣合同,派遣到一个项目办公室工作,合同上没有固定期限,只要项目存在,那么我就在合同期内,现在项目在名义上说停止了,但是因为是突然停止,还有很多工作没有结束,最少也要半年以上才能彻底结束,而现在公司告知我,说我的合同由于项目停止,已经结束,不再续签。
但是我可以留在办公室继续没有完成的工作,这个工作期间,按临时工算,没有保险,工资待遇也和之前差了很多!
请问,项目合同是否可以签订这样无固定期限项目劳动合同?
公司说项目停了,但是没有出具任何项目结束的文件让我们看,我怎么感觉他们好像是在借着项目暂停的说辞来借机裁员呢?
再就是还有那么多工作要做,而且项目办公室也会继续存在半年左右,那现在我的合同期是履行到办公室彻底取消才算结束还是说按他们说的现在就已经结束了?临时工期间是否可以不给我交保险?
答:首先,不给交社保,本身就违法。别说临时工,试用期都得给上社保的。
其次,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要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给赔偿的。(按工作时间长短,不足半年,貌似是赔一个月工资。)
第三,解除合同,得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的。。没有,就算合同继续事实存在。
具体,你可以拨打劳动社保的咨询电话。(网上查吧)
或者,直接去劳动社保局。。放心,你不想起诉的话。
其实,对于劳资纠纷,劳动社保局比你更不愿意看到打官司,会先有劳动社保局给你们双方仲裁的,嗯北京貌似是不收费,你那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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