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市对城镇居民医保进行二次补偿
为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切实减轻身患重大疾病的参保人员的医疗支出负担,从今年起,瑞金市将对城镇居民参保患者实施二次补偿政策。
该市居民医保二次补偿政策具体实施范围为:以赣州医保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为依据,对参保患者全年“三个目录”范围内的医药费(包括门诊特殊慢性病医药费、住院医药费)个人负担达到5000元以上的部分按一定的比例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为:5001-10000元部分补偿40%,10001元以上部分补偿50%。经初步测算,该市今年应支付二次补偿待遇100多万元,将惠及212名城镇居民,目前已有38名参保患者领取到二次补偿医疗费27.7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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