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此,长沙已构建了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的医疗保障体系,从制度上实现“人人享受医疗保障”。
统筹之后,长沙市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缴费标准一致,个人缴费从原来的139~234元降低到了40~50元。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医疗待遇,农村居民待遇标准得到了提高:药品和诊疗、服务目录范围扩大;住院报销比例提高;三类收费医院(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二类收费医院、一类收费医院的住院支付比例提高到70%、60%、50%;特殊病种门诊待遇提高,用药范围从原来新农合的不到1000种扩大到2000多种,农村居民享受的特殊病门诊病种从原来的10多种增加到29种,报销标准统一为50%。
谈起“两会”前在长沙调研的感受,谢子龙坦诚:“将城、乡两个医保合并,既有利于节约医保资源,也便于提高医保的管理效率,同时也兼顾了城乡二元结构。因为这里面实际上是由国家来补贴大头的。它由中央、省、市和县四级来筹集资金,个人每人每年会支付几十元钱。因为各地的财政情况不一样,所以每一个地方城乡统筹的比例也不一样,报销的比例、金额也不一样。如果能合并城乡医保,就能够使医保效率更大化。”
实现一体化
近年来,不少地方已经开展积极探索,并取得明显进展。据初步统计,目前已有天津、重庆、青海、宁夏和新疆建设兵团等5个省级区域,成都、杭州等40多个地级城市和140多个县开展了基本医疗保障城乡统筹工作。但是,在医改的顶层设计上依然存有争议。
谢子龙指出:“如果这是一种有利于各方的办法,我们认为就要打破部门利益,尽快推广。我们暂且不管它是放在卫生部还是人保部,只要是在一个部门做这个事情,一定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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