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望2010
社康中心药品“零差率”销售
记者近日从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2010年起全市社康中心按照国家和广东省的规定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并按采购价实行“零差率”销售。
“十一五”期间,我市已经确定投资计划近200亿元,立项新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10家三级医院,对现有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实施改扩建,总投资规模相当于前25年总和的2倍。根据市委、市政府《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和市政府《深圳市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我市2010年医改重点工作将围绕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完善社康中心管理模式、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几个方面展开。
药品“零差率”销售全面实施
药品“零差率”销售是指药品按进货价格销售,不再加价15%。早在2008年4月,我市就开始在福田区和盐田区的社康中心试点取消药价加成,受到市民的欢迎。2010年起,这一优惠得到推广,全市社康中心按照国家和广东省的规定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并按采购价实行零差率销售。市、区两级财政部门将药品零差率补助纳入政府预算,保证社康中心的正常运行。
社康中心由各区政府举办
2010年,市属公立医院不再举办社康中心,转而由各区政府成立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负责对辖区的社康中心实行“一体化”管理。
各区政府将承担起为社康中心购置自有产权业务用房的责任,市财政直接向各区财政核拨50%的购置经费。争取到2010年,实现40%的社康中心拥有自有产权房。提高社康中心的公共卫生服务维持经费标准,由2009年的每年20元/服务人口提高到每年40元/服务人口,其中市、区政府各承担50%。政府给每位参保劳务工每月补贴2元,使农民工医疗保险每人每月的保费提高到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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