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一名下岗员工,今年48岁,从1992年到1999年,原单位在市社保局给我缴纳社保,后来我离开原单位在外打工,中途曾中断缴纳社保.
从2004年起又开始在省社保局交社保,但我的原档案在市社保局,我是否需要转移?
答:个人社保账号具有唯一性。这涉及到省内转移问题,将来会合并,在退休时会审核档案,所以目前不需要担心档案转移问题。
谈到社保转移的问题,国家的转移暂行办法出台后,由于我省养老保险条例和细则中有关转移的规定与国家的统一办法有不相一致的地方,需要由省政府对我省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目前,我省的转移实施办法已通过人保厅厅长办公会,有关厅局会签后,不日将上报省政府,通过后将以政府规章形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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