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险工作主要任务进一步明确
“两个确保、两个提高、一个降低”。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明确了医疗保险工作的主要任务。
“两个确保”即确保今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00万人,确保年底前将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医疗保险范围。在800万人的参保“大军”中,将城镇居民包括大中专院校学生纳入城镇医保,是惠及人民群众的一项福利政策。根据规定,所有学校在9月开学时新生全部参保,年底前将历届在校生全部纳入。同时以解决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保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内蒙古已经明确国有、集体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三类历史遗留问题,要一揽子统筹解决。其中,要全面解决国有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保问题,解决其它两类,确保上述人群全部纳入,不留死角。
“两个提高”就是提高参保人员待遇水平,提高城镇基本医保统筹层次。内蒙古在3年内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今后3年,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也要分别提高到75%和60%以上。内蒙古还将逐步开展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在提高城镇基本医保统筹层次上,今年盟市辖区内各统筹地区要实现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标准、待遇水平、经办流程、信息系统“四统一”。2010年,各盟市初步建立盟市级统筹,建立健全统筹地区的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制度,明确盟市和旗县(区)基金收支责任,建立风险调剂金,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实行基金的统收统支。2011年,全区基本实现盟市级统筹。
“一个降低”就是降低基金结余。凡是资金结余率在15%以上的地区,要尽快调整报销比例,将资金结余率控制在15%以内,使参保人员得到更多实惠,增强参保群众的积极性。同时,要确保基金征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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