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期间,医保改革“湛江模式”再度受到关注,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副省长雷于蓝表示将在广东推广医保改革的“湛江模式”。《第一财经日报》获悉,由于“湛江模式”促使政府、参保人、医院和保险公司四方受益,“湛江模式”今年将在汕头、清远等地市率先推广。
不过,由于缺乏顶层设计和相关制度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欲从新医改大蛋糕中分得一杯羹尚需时日。
成效明显启动推广
雷于蓝在全国“两会”期间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广东下一步的医改重点工作之一就是科学引入商业保险。“广东将进一步鼓励商业保险参与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提高管理水平和保障水平,让百姓得到更多实惠。”
据《第一财经日报》了解,广东在鼓励商业保险参与医保管理方面目前已成功探索出“番禺模式”和“湛江模式”两大模式:前者是托管模式,广州市番禺区的新农合、城镇居民和城镇职工三大基本医保基金由商业保险机构托管,管理费由番禺区财政买单。后者是补充模式,由政府授权商业保险机构提取城乡三大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的15%作为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提高当地医保报销水平。
“番禺模式如推广,前提是当地财政比较充裕,这在非珠三角地区并不适用。”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公司(下称“人保健康”)广东公司某高管认为,相比“番禺模式”,多方受益的“湛江模式”更适合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推广。
商业保险受益医改仍需时日
在“湛江模式”经验的引领下,一股商业保险机构介入基本医保的势头正在全国快速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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