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如何报销
日前市民李先生咨询,其母亲退休后跟随他在北京生活,帮他带小孩。他想问,母亲在北京发生的住院费用在丹东能不能报销?
对此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答复如下:
按照现行医保政策规定,长期居住外地一年以上的退休参保人员,可以申报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其程序是——
一、异地就医的办理程序:1、灵活就业退休人员由本人到市医保中心领取《丹东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异地就医登记表》。2、申请人员选择当地两所不同级别的医保定点医院(三级和二级各一所),并加盖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和两所定点医院公章。3、由本人携带申请人的申请(申请内容需详细注明:申请人自愿申请异地就医、因何原因长期居住在某地)、《丹东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异地就医登记表》(简称《申请表》)、异地居委会证明和房产证明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医保就医手册和IC卡到市医保中心审批。审批后,申请人一年内不允许变更,30天后异地就医生效。因病住院治疗的,需在入院后3日内电话告知待遇审核科。
二、费用报销:异地就医人员发生的住院费用先由本人现金垫付,出院后需携带:1、住院收据。2、住院医疗费用的总明细清单。3、出院诊断书。4、《申请表》复印件。5、如意外伤害住院治疗必须附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见证人签字的情况说明。6、住院病志复印件。7、医保就医手册、IC卡。然后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当年发生的住院费用,必须于本年度12月20日前报市医保中心核销。此外,异地转院的,门槛费为900元。转院原则上按照逐级转诊制度转到对口的一所高一级别的医保定点医院,同时注明转往医院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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