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父母计生奖励金普及范围扩大免费孕检和出生缺陷干预有望覆盖全市
独生子女父母计生奖励政策将扩大受益面,六万人可获得奖励金。昨天,广州市人口计生局局长李文耀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还透露,广州将推农村计生家庭奖励扶助与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并轨”,年内有望出台文件提高农村父母计生奖补助标准。
作为国家人口计生委确定的“全国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改革示范市”,为完善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广州今年将陆续推出系列新政策。李文耀表示,针对近期部门、市领导大接访中,市民最关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问题,广州即将推出新的补充政策。
非国有、集体企业退休及无单位人员也能获奖
“据我们初步测量,新政策的受惠群众约6万人,广州市以及区、县级市的两级财政预计投入约1.6亿元。”李文耀说,市政府已通过这一意见,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将中央、省驻穗单位人员纳入广州奖励范围。由财政拨款帮助无能力支付的单位兑现2008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有本市城镇户籍的独生子女父母、无子女人员的一次性奖励或生活补助。
2009年1月1日起,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中央、省驻穗单位独生子女父母,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次月起,由政府按月发给150元奖励金。已经获得一次性奖励或生活补助的不重复发奖。
二是将在非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但没有享受退休金加发5%(无子女按工资100%)或者退休时一次性奖励补助的独生子女父母及无子女职工纳入政府解决的范围。
三是将1980年2月2日至2008年12月31日间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本市城镇户籍无单位(含个体工商业户及其从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且无子女人员纳入历史遗留问题范围由财政出资予以解决。
四是提高2001年前在单位退休人员的奖励标准。退休时享受了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或生活补助但标准低于2002年标准的,按照2002年的标准给予补足。
农村“独苗”家长每月奖励标准从80元提至150元
目前广州正在探索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与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并轨,《独生子女光荣证》领证奖励城乡一体等系列新做法。李文耀透露,今年内广州将出台文件,把目前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标准从80元/人月提高至150元/人月,与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持平,从而实现城乡一体的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制度。预计该政策出台将惠及群众近4000多人,市一级以及区、县级市两级新增财政出资约800多万元。
李文耀说,鉴于历史的原因,目前省市实施的奖励政策还没有很好地实现城乡衔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政策的公平性,因此,城乡计生奖励并轨将成为广州今年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的重点之一,使政策更公平、更人性化,惠及更多的计生家庭。
力推“羊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
广州正在推进“羊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计划在“十二五”期间构建起关注人的生命全过程的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体系。今年5月,广州被国家人口计生委定为“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城市”。
目前,全市有黄埔、番禺、海珠、越秀、天河、南沙区和增城市等7个区、县级市已开展免费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去年又有两个区被国家人口计生委确定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试点区。
据统计,截至2011年5月,免费出生缺陷干预项目试点共筛查7万多人次3万多个家庭,确诊先天性重症缺陷342例,在知情选择下终止妊娠339例。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共为3.8万人提供风险评估和优生指导。
李文耀透露,这些项目今后将争取在全市范围内全面铺开。为避免资源浪费,广州将整合“三检”项目,在不同的检查单位之间实现信息共享、结果互认,避免部分筛查病种重复。
最新统计显示,广州出生人口性别比已降至112,即每出生100个女婴,有112个男婴出生。这一数据低于全国和全省的平均水平,和前些年相比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但还是高于103~107的正常值。李文耀表示,“减少光棍”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多部门配合。近期,广州计生、卫生、公安等部门将联合开展集中整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简称“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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