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读者反映,部分群众在参加新农合医疗保险的同时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出现重复参保、重复报销的现象。为此,相关部门提醒:参保人员只能参加一种报销,不能重复参保,也不能重复报销。
市民反映:个别群众重复参保
“我的小孩已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简称“新农合”),现在学校又交钱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是不是两种都能报销啊?”近日,海口的陈先生反映,他是从农村来海口打工的,小孩现在琼山一所小学读书。前些年,国家开展新农合时,他们一家人全都参保了。可孩子到海口上学后,在学校的要求下,孩子也交钱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如果不能报销两份,那为何要多交钱呢?
部门解答:只能参加一种保险
针对陈先生的疑惑,海南省卫生厅农卫处负责人表示,新农合制度遵循“政府组织引导,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组织实施。凡户口在农村的居民,以户为单位,均可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但农民和城镇居民只能参加一种保险,不允许双重参保。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居民医保只能参加一种。”省社保局医保处负责人回复说,凡属于海口市非农业户籍的非从业居民、海口市学籍的在校学生(包括小学、中学、中专、技校、大学生)以及少年儿童都可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对于未参加新农合的在校在册中小学生都可参加居民医保;已参加新农合的在校学生在退保之后,也可转而参加城镇居民医保。
审计发现:医保重复参保率10%以上
今年2月11日—12日举行的“中国社会保障30人论坛年会(2012)”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会长王东进说,基本医疗保险重复参保率一般在10%以上,有些省份达到30%以上。而重复参保带来重复补贴,今年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涨到每人240元,如是1亿人重复参保就是240亿元,真金白银被打了“水漂”。
记者了解到,国家审计署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基金进行审计调查时也发现严重的重复参保问题,重复参保已成我国医保的一大顽疾。海南省审计厅在20011年7月举行的省四届人大常委会23次会议上公布的审计结果发现,通过虚假、重复报销等手段诈骗新农合资金的案件16起,涉及金额21万元。
此外,部分医疗机构违规通过重复使用患者资料、办理虚假住院手续、分解处方、扩大医疗诊疗报销范围等手段套取新农合资金;部分群众在参加新农合的同时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出现重复参保、重复报销的现象。
政协委员:建议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并轨
对于重复参保的问题,在今年的海口“两会”上,政协委员麦小建提交了一份《关于推进我市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并轨的建议》。他认为,随着海口市“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许多农民将变成居住在农村的“市民”,两种不同管理体制的医保制度之间的矛盾必将越发突出。首先是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缴费不同,前者高于后者。其次,由于补助途径不同,在住院核报待遇、门诊等医保待遇享受方面也存在着差异。这不利于城乡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战略推进。第三,由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医疗保险分属于不同管理部门,两者之间的衔接、互通还存在盲区,参保信息不能互通,易造成重复保险或留有空白,管理成本高。
为此,麦小建建议,建立城乡居民保险统一管理制度,实行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一个部门管理;组织调研,制定、出台合二而一的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和新农合政策。
政府回应:建设“三保合一”信息平台
“构建‘三保合一’是将来要走的路子,可目前遇到的困难也不小。”省社保局医保处负责人表示,目前,不管是城镇医保,还是新农合,各市县的筹资水平、报销水平都不一样,如果“一刀切”合二为一,不能实现真正的公平。比如花同样的钱参保,参保人在白沙花50元就能把病看好,而在海口也许要花100元才能把病治好。此外,各个险种的信息系统联网也是个问题。
3月6日,刚当选的海口市副市长李杰出席全市卫生工作会议后,对海口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立医院改革、“三保合一”等课题进行了调研。李杰要求,海口要积极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医改先进做法,切实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同时积极构建“三保合一”信息平台的建设,将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有机结合,实现信息资源的协调与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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