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下午,市民王女士致电本报称,她的孩子近日因患肺炎住进了市妇幼保健院,花了两千多元。她想了解一下小学生的医保是否可以报销住院费,报销比例是多少,如何办理。记者就此到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进行了采访。
据城镇居民医保报销窗口的工作人员苗强介绍,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在住院时,应在定点医院的医保窗口出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等相关证件,并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事先缴纳一定的住院押金,出院时直接在医院结算即可。届时,医院会根据医保政策对住院期间的费用进行结算。
苗强向记者介绍了一个计算医保报销金额的公式:报销金额=(单次住院医疗费-起付线-自费项目)×报销比例。其中,“自付费用”为特殊用药以及不在医保范围内的治疗、药品、一次性用品、陪床费等费用。公式中涉及的起付线标准则是指参保居民住院时首先由个人承担的部分,起付标准以上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根据我市的相关规定,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为400元,二级、一级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分别为300元、200元和100元。报销比例是按照就医类别、医院级别和参保人员的类别确定的。他说:“市妇幼保健院属于三级乙等医院,像王女士这种情况,报销比例为55%。如果住院花费的2000元均在医保范围内,按照公式,只需减去400元的起付线,再乘55%的报销比例,王女士可报销的金额为8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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