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参保人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是怎样的?
答:参保人按规定就医发生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由普通门诊统筹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人员类别 |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
统筹基金 最高支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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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二、三级医疗机构本部设置的除外)及指定基层医疗机构 |
其他医疗机构(含指定专科定点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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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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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65% |
50% |
每人每月300元,当月有效,不滚存、不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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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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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
55%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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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从业人员 |
办理长期异地就医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从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的次月1日起分别以本年度本人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和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每人每月2%的标准由普通门诊统筹金按包干方式支付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普通门诊统筹金将于每月18日后个人医疗帐户注资时一并划入参保人个人医疗帐户;从办理取消异地就医手续的次月1日起停止按包干方式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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