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从国务院医改办公室获悉:截至目前,三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总参保人数增加到12.8亿人。
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和城乡医疗救助分别覆盖城镇就业人员、城镇非就业人员、农村居民和城乡贫困人群,在制度上实现了对城乡居民的全覆盖。现在这三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了90%以上的城乡居民,比2008年增加了1.54亿人。近800万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全部纳入了基本医疗保障。
据介绍,我国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大幅提升,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服务能力不断加强。今年,政府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人均补贴每年200元的标准在各地得到落实。
截至目前,超过85%的统筹地区开展了门诊统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从改革前的50%左右提高到了60%以上,今年力争达到70%左右。90%以上的统筹地区实现费用即时结算结报,超过90%的统筹地区实现了费用即时结算结报,福建、江苏、河南、湖北、湖南等省开展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天津、重庆、宁夏等省份以及成都、杭州、厦门等40多个城市实现了基本医保制度城乡统筹。广东湛江、河南洛阳等地创新经办管理服务,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基本医保经办服务。
同时,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医疗救助制度逐步健全。医疗救助资金大幅增加,2010年共筹集166亿元,比2008年增长了75%。救助对象正逐步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已接近1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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