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交医疗保险费的,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交医疗保险费的,按《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交医疗保险费的,在此期间参保人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标准予以支付;影响参保人连续参保年限、导致其医疗保险待遇损失的,损失部分由用人单位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标准予以支付。
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违反与社会保险机构所签订协议约定的,如何处理?
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违反与社会保险机构所签订协议的约定,按协议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参保单位违规参保的,如何处理?
参保单位为不符合我市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险参保的,该参保人的医疗保险关系无效,已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分别退给参保单位和个人,同时,市社会保险机构可对参保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已支付的费用,由市社会保险机构追回;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医保参保人在3月份能否按新办法享受医保待遇?
不能。新办法从2008年3月1日起施行,即3月份才能按新办法缴交医疗保险费和分配资金,4月份才能按新办法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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