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职工医保报销待遇将提高,同时,职工住院门槛费支付和门诊慢性病审核也都将发生变化。近日,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财政局联合发出通知,公布乌鲁木齐市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大额医疗补助金标准、医保起付线、社会报销等6大调整政策。23日,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处长唐恒毅介绍说,"今年职工医保政策的调整涉及6项调整内容,是历来调整力度、范围最大的一次"。
"乌鲁木齐市参保人员很快就能从这次调整中受益,在政策范围内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统一调整为90%,二级医院统一调整为85%,三级医院统一调整为80%,退休人员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再分别增加5%。
唐恒毅说,过去,职工在不同等级医院住院,社保报销标准按分级、分段、累加支付方式分为9档。如,居民在一级医院住院,就分3个报销标准,即符合报销医疗费用在1万元以下的按84%报销,超过1万元至2万元的按86%报销、2万元以上的按91%报销,二级医院和三级医院也有不同档次,相当复杂。这次调整为"分级支付",将同一等级医疗机构标准统一,不仅提高社保待遇,更让职工明明白白享受待遇。
这次调整还提高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现行7.5%提高至9%,个人缴费费率2%不变,新增的缴费额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目前,乌鲁木齐市职工参保人数有100万人,唐恒毅说,这次调整将涉及73万人,而其余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费标准不变。
此外,调整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补助金缴费标准。大额医疗补助金个人缴费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月10元,改按本人工资总额的0.5%收取,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支付比例90%仍维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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