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全市工伤和生育保险经办工作会议召开,对2011年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安排部署了今年工作。会议还对2011年基金财务报表和业务统计报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经办机构,要不断健全和完善保障体系,全面贯彻新的《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法》,落实“十二五”规划,以各类用人单位参保为重点,加强扩面征缴,确保基金安全,确保各项待遇足额支付。要大力推进标准化、信息化和专业化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据了解,2011年,全市工伤和生育保险经办工作呈现三大亮点:一是工伤职工二次住院费用在部分定点医院实行直接结算;二是生育保险待遇得到大幅度提高;三是将6980名“老工伤”人员待遇落到了实处。到去年底,全市工伤保险累计参保339885人,当年征收工伤保险费4673.6万元,当年为687名工伤职工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222.46万元;全市生育保险累计参保205217人,当年征收生育保险费2306.51万元,当年为1230名生育女工支付生育保险待遇839.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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