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医保局:2万人未及时续费请4月1日前补缴
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而未缴费的市民,应该在本月内办理好年度缴费,否则医保待遇将受到一定影响。5日上午,长沙市医保局透露,目前,全市城区范围内已有120万人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据其统计,约有2万参保人员没有按时续费。
2011年,长沙率先在全国完成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并轨工作,并从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市城区范围内全面实施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办法。以前只有住院、门诊大病才能报销医药费,今年起看普通门诊也可以享受医保。
居民医保门诊统筹主要支付范围包括:医保甲类药品、乙类省增基本药物、一般诊疗费和其他基层医疗服务必需的医疗费用。每年每位参保居民门诊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基金支付50%,参保居民个人支付50%。
“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应按规定履行好义务。”据长沙市人社局城镇居民医保科负责人杨峻介绍,根据规定,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一般人员50元/年,低保人员20元/年;“三无”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且残疾等级为1-2级的人员个人不缴费,农村居民、家庭困难大学生40元/年。
如果续费不及时,将会受到哪些影响?杨峻透露,根据相关规定,对2011年已缴费而未按时续费的参保人员,2012年4月1日前补缴的,仍可从今年1月1日起正常享受医保待遇;但如果在4月1日以后补缴的,年度内的个人自付比例将提高10%。
对近2万名市民未及时续费的原因,杨峻表示,很可能是参保人员因工作、学习等原因忘记缴费。对此,杨峻建议,参保人员可绑定一个银行账号,采取银行代扣的方式缴纳医保费,“参保者可在缴纳今年年度医保费的同时,与长沙银行签订代扣协议,这样可以省去跑腿办理的麻烦,还可以避免不按时缴费给自己造成的损失。”
此外,为进一步方便市民,长沙居民医保还将逐步开通手机缴费、网银缴费、金芙蓉社区数字服务终端等缴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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