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申请参保救助办理程序
(一)申请。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人员,由本人向居住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泰州市市区困难人员医疗保险救助申请表》,提交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二)受理。经所在居委会推荐,社区劳动保障专管员负责受理申请,并上报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核实,对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人员,由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三)审核。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报泰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审核。审核通过的,与申请人签订《医疗保险救助协议》。
(四)划拨。根据《医疗保险救助协议》,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向市社会保险征缴管理中心出具《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市社会保险征缴管理中心根据《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的金额,向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申请划拨资金,为享受救助的人员(以下简称受助人)缴纳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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