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去年定点了某间医院,现在想取消或者更改其他定点医院,请问怎么办理?
答:一种情况是,在新社保年度,未在原选定医院进行普通门(急)诊就医的,参保人可携带医保卡到拟选定医院的指定办理部门,填写登记表办理改点手续。参保人也可携带医保卡直接到市医保局8个直属分局中的任何1个分局办理。
另外一种情况是,在新社保年度,已在原选定医院进行了普通门(急)诊就医,但又想改选其他医院的。
这种情形如果需要改选其他医院的,必须符合如下条件方可改点:参保人发生户口迁移、居住地变化、工作单位流动,或者因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变化等情形需变更"选定医院"。
参保人须持医疗保险卡、《登记卡》及以上变动情形的有关资料到市医保局任一直属分局办理变更手续。
选点变更即时起生效,参保人可按规定在新选定的医疗机构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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