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卡后的注意事项
1.核对卡及存折上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等资料。如资料有误,单位在职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按月缴纳医保费的退休人员请尽快到办理参保手续的地税部门变更;已缴满10年医保费的退休人员和由政府全额资助缴费的社会申办退休人员需更改资料的,先告知所属单位或退管办(所),再由单位或退管办(所)经办人到对应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
2.修改密码。可在制卡银行广州市区内的任一营业网点或其多媒体查询机、ATM机上修改密码。
(二)医保卡(社保卡)的使用
1.医保卡和社保卡是参保人员就医和记录、使用个人医疗账户资金的凭证,仅限本人使用,必须妥善保管。
2.就医、配(购)药、办理出入院手续时必须出示医保卡或(社保卡)。
3.医保卡挂失、密码挂失、损坏卡重制等相关业务,均可到制卡银行广州市区内任一营业网点办理。医保服务银行服务电话:光大银行:95595、广州银行:96699、农业银行:95599、广发银行:82632000、82621765。
社保卡挂失、补卡等相关业务,可到医保服务银行广州市营业网点或广州市市民服务和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服务网点办理(服务网点名单和地址可登录社保卡服务网站:http://card.gz.gov.cn查询,或参考随社保卡发放的《广州市社会保障卡使用手册》
广州市市民服务和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服务电话:1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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