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医疗保险 > 正文
 
公司买了社保,没买医保的相关问题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我市用人单位应为其员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我是2008年7月7日入职于中国物资储运广州分公司。公司与我签的合同是2008年8月1日至2010年7月31日(三年合同还在我手上)。我于2010年3月12日辞职离开公司。公司从2008年9月开始买社保,到2010年2月止,共买了18个月的社保,给了我一本买社保的银行存折,一直没有买医保。现有如下问题需要咨询:1,医保是不是公司一定要为员工买?如果没买,员工是不是可以要公司追缴?除了追缴是不是还有其他员工利益(譬如补偿、违约金之类的?)?如果可以应该怎样操作?2,我本人现在在惠州,是不是可以委托人办理?3,办理需要什么资料,如何办理?4,我在惠州也买社保和医保及其四金,如何将以前的社保跟现在的合并在一起?是个人办理还是公司办理?需要什么资料?

  答:您好!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我市用人单位应为其员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二、对企业应参保未参保的,企业应提供当时的人员名册,为所有未参保的人员进行补缴。补缴要按照当时单位和个人应当参保的险种进行补缴,并计缴相应的利息。各险种的补缴时间不能早于补缴单位的单位成立时间。各险种的补缴时间不能早于对应险种的险种开始时间。

  需提交的资料:

  1、《广州市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SF094;

  2、属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职工的,应提供职工本人的档案、录用(招工)审批表、历年《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

  3、属其他用工形式的,应提供合同书、录用(招工)审批表(或招工表)、历年《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外地户口职工可不提供);

  4、未办理招用工手续,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原始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

  用人单位补缴应参保未参保的社保费,请按上述规定携带资料到主管地税部门办理手续,如仍有疑问可携带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了解,或拨打(020)-12366-2进行人工咨询。

  三、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参保,员工需反映社保问题,请提供员工劳工关系证明及工资收入证明,如具体任职受雇合同、工资存折、工资单、工作证件等复印件,直接向该公司所属区主管地税机关反映,或邮寄广州市吉祥路46号广州地方税务局涉税案件检举中心收,邮编:510030。如有疑问请拨打(020)12366-2-2咨询。

  另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2004年)第二十条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四、社保关系转移业务属社保部门管理,相关事宜请该部门咨询了解,电话为(020)12333。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您再次提问。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