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新乡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从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局了解到,2011年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申报工作正式启动。凡符合条件的居民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到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申报。市社会医疗保险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居民,符合条件的居民要抓紧申报。
据了解,为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减轻重大病患者医疗负担,我市从今年起全面开展门诊统筹制度,提高保障能力。从2012年1月1日起,居民医疗保险取消个人账户,在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面开展门诊统筹,门诊统筹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45元,年初按参保人数一次性拨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使用。门诊统筹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50%,在一个待遇享受期内,累计报销200元封顶。门诊统筹实行定点管理,居民参保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即为居民的门诊就诊定点。对于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医保基金则不予报销。同时,今年我市还调整起付线、封顶线和报销比例,各级医院的起付标准都有所降低,报销比例有所提高,一个保险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3.5万元提高到5万元,补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5.5万元提高到10万元,报销比例为80%。我市还扩大基本医疗门诊慢性病病种及待遇,病种由原来的3种调整为12种,报销比例由50%调整为60%。参保时间截止到11月30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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