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条件
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和其他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包括长期随父母在城市上学、生活的农民工子女)。
费用缴纳
少年儿童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筹集。个人缴纳20元,财政补助80元。其中,对属于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的少年儿童参保,个人缴纳10元,财政补助90元。
享受待遇
少年儿童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照城镇非从业居民的标准提高10%支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在校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不含他人原因所致伤害)而产生的符合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可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审核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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